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流浮山天華路公營房屋發展
地政總署今日(一月二十五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流浮山天華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收回15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3 900平方米。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四月二十六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事宜。
流浮山天華路公營房屋發展全面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4 000個單位,預計首批公營房屋住戶可於二○二九年入伙。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