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運輸基金修訂「試驗申請」的資助安排

​新能源車輛的技術發展迅速,為了讓新能源運輸基金能更聚焦地資助運輸業界試驗最合適或最新的新能源技術,加快推動綠色轉型,環境及生態局適時檢討了基金「試驗申請」的資助框架、方式和水平等,並獲基金督導委員會通過按修訂的資助安排及以「擇優而取」的方式,評審所有仍在處理中的申請。
 
修訂的資助安排有助政府更善用基金的資助,推動更多業界試用電動商用車。有關修訂的詳情可參閱基金的網頁(www.eeb.gov.hk/tc/new-energy-transport-fund.html)或致電查詢熱線2824 0022。
 
政府於二○一一年三月成立基金,以資助試驗及推動更廣泛使用綠色創新運輸技術於多種商用運輸工具,包括貨車(包括特別用途車輛)、的士、小型巴士、巴士、船隻、電單車、非道路車輛,或慈善/非牟利機構為其客戶提供服務的上述運輸工具。資助的技術包括新能源車輛或船隻、把現有的傳統車輛或船隻改裝為新能源車輛或船隻,以及適用於車輛或船隻的後處理減排裝置或節省燃料裝置。運輸營運人士和慈善/非牟利機構可申請資助試驗多種不同的綠色技術產品,每宗申請最多可獲一千萬元資助,而每位申請人的資助總額上限為一千二百萬元。基金曾於二○二○年九月完成檢討,擴大資助範圍及修訂資助水平和上限。  
 
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底,基金已批出三百一十九個試驗項目,共涉及2.72億元資助額。獲基金資助並已完成試驗的項目共有一百八十個。試驗報告已上載到基金網頁。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