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應對極端天氣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秋北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九月發生的世紀暴雨期間,近筲箕灣耀東邨的一段耀興道上方的天然山坡發生嚴重山泥傾瀉,導致該段位處耀東邨耀明樓對出的行車道需全線臨時封閉,直至今年三月二十三日才重開一條行車線。此外,本月四日暴雨來襲,將軍澳及西貢的雨勢特別大,當局接獲多達17宗山泥傾瀉報告。有意見認為,香港已踏入了颱風及暴雨的季節,極端天氣將更頻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極端天氣進行的善後工作的具體內容及步驟為何;有否為有關工作設定指標(例如完成工作的時間)及指定政府部門或團隊負責有關工作;如有,其工作範疇和職責為何;如否,如何安排有關工作;
 
(二)有何新措施加強防範山泥傾瀉在極端天氣下發生,例如主動巡查位處在極端天氣下較易受影響的地點的山坡/斜坡,並及早作出應對措施;及
 
(三)會否探討導致小西灣在極端天氣下容易出現嚴重水浸的因素,並在制訂應對海平面上升及風暴潮的政策和措施時,把該等因素納入考慮之列?

答覆:

主席:
 
就吳議員各部分的提問,我分別回覆如下:

(一)因應去年極端天氣對香港的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總結經驗,制定並落實多項強化措施,包括超前準備、加強預警、果斷應急、迅速復原四方面,持續強化整體應對極端天氣的能力,以保障市民安全為首要任務,將極端天氣帶來的破壞和影響減至最低,讓市民生活盡早、盡快回復正常。政務司司長早前(五月十六日)率領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交代了有關安排。
 
(二)在山泥傾瀉方面,政府一直施行有效的香港斜坡安全系統以提升斜坡安全水平,持續提升應對山泥傾瀉風險的能力。就政府人造斜坡而言,負責維修斜坡的政府部門(例如一般負責路旁斜坡的路政署)須按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轄下土力工程處的《斜坡維修指南》,每年對其負責的斜坡進行例行維修檢查,以及每五年由岩土工程師進行檢查,以確保斜坡得到妥善保養,藉以減低發生山泥傾瀉的機會。私人業主亦應按同樣規定檢查及維修其負責的人造斜坡。每逢雨季前,土力工程處會透過函件、社交媒體帖文、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廣播、新聞簡報會等,提醒私人業主應在雨季來臨前完成所有斜坡例行檢查和必需的維修工作。
 
除了日常檢查和維修,土力工程處一直按「風險為本」原則,有系統地進一步強化斜坡抵禦惡劣天氣的能力。就政府人造斜坡而言,所有構成較高潛在影響的斜坡(例如位處住宅、醫院及學校附近)及部分中度潛在影響的斜坡(例如位處主要基建、常用道路及行人道附近)已於早年完成鞏固。現時,土力工程處持續推展「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主要處理餘下構成中度潛在影響的政府人造斜坡。土力工程處亦對私人人造斜坡進行安全篩選研究,因應斜坡狀況勸諭業主進行妥善維修保養或建議屋宇署就有重大損壞跡象或潛在危險的斜坡向業主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
 
至於天然山坡方面,土力工程處識別了主要較為接近現有建築物和重要交通走廊的天然山坡,按其對附近環境構成潛在影響的程度進行系統性調查和研究,有序實施風險緩減措施。因應氣候變化帶來的極端天氣,土力工程處已進一步辨識了約500個影響通往社區或重要民生設施唯一通道旁的政府人造斜坡,並已要求有關維修部門除了進行恆常檢查維修外,在雨季前為這些斜坡進行特別巡查,盡量減低這些斜坡發生事故影響市民生活的機會,今年雨季前的巡查已大致完成。
 
此外,政府會作前瞻性預防和策略部署,持續優化現行斜坡工程的設計標準和預防措施,應用創新科技(例如利用遙感探測技術和智能泥石壩)支援各方面與斜坡安全風險管理相關的工作,探討更好善用科技如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進一步提高山泥傾瀉風險評估能力。
 
(三)政府一直有留意各區在極端天氣下的情況。就小西灣而言,過去的嚴重水浸事故主要是在熱帶氣旋吹襲期間發生,主因是風暴潮引致海平面上升及海浪沖擊岸邊時越過海堤,令沿海地區被海水淹浸。
 
土拓署參考了超強颱風的數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表的第六次評估報告及相關研究結果,更新了《海港工程設計手冊》中的設計參數,包括風暴潮及海平面上升的數值等。另外,渠務署亦參考第六次評估報告,更新了《雨水排放系統手冊》,為設計和規劃基礎雨水排放設施提供最新數據及指引,包括因應氣候變化而出現降雨量增加及海平面上升,更新設計要求。
 
為應對氣候變化引致的海平面上升及風暴潮,在中短期措施方面,土拓署在二○二一年年底完成了一項沿岸災害研究,識別了較受潛在高風險影響的沿岸較低窪或當風住宅地區,並制定改善工程和管理措施,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改善工程已陸續推展,預計所有改善工程將在二○二七年或以前適時有序地完成。長遠而言,土拓署亦開展了「海岸管理計劃」研究,為規劃和實施城市的沿岸建設和防護提供指引,以及制訂長遠策略及防禦措施,加強政府及相關持份者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該研究預計在今年第四季完成。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