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打擊「黑的」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的士業界人士指出,「黑的」是的士業界小部分害群之馬,其濫收車資及揀客等違法行為引起市民和旅客不滿,並影響香港聲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每年各警區透過「放蛇」行動打擊黑的的以下數字:(i)執法行動次數、(ii)錄得個案宗數、(iii)檢控宗數及(iv)被定罪人數;有否評估放蛇行動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每年(i)政府接獲涉及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的投訴宗數(按違規行為以表一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被檢控及(iii)被定罪的士司機人數(以表二列出);如沒有統計,原因為何;及

表一

的士司機違規行為 (i)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拒載          
「兜路」          
濫收車資          
駕駛行為不當          
拒絕駛達目的地          
涉及的士計程錶的違規行為          
其他違規行為          

表二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ii)          
(iii)          

(三)鑑於據報,在中環纜車站和山頂等遊客密集區常有黑的「冚旗」及拒載的情況出現,而部分黑的更懷疑為受黑社會操控的集團式經營,當局是否知悉此情況,以及會否考慮加派警員到該等地方維持秩序及增強執法力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沛良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運輸署和香港警務處(警務處),現答覆如下:

因應社會上有廣泛意見認為政府應加強規管的士服務,政府早前已檢視了整體的士的營運和管理,並提出一系列提升的士服務質素的措施,包括就某些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記分制)和兩級制罰則。相關的條例已於去年十二月獲立法會通過。兩級制罰則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而記分制將於今年九月二十二日生效。政府相信提高罰則有助打擊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屢犯者的阻嚇作用,從而提升的士服務的整體質素。

(一)警務處一直採取各種有效方式打擊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為,包括採取情報主導的行動、以喬裝乘客的方式(俗稱「放蛇」)進行執法行動,以及加強宣傳等。警方會繼續根據情報及按行動優次進行執法行動。

警方並沒有備存按執法行動方式分類的有關打擊的士司機不當行為的數據。過去五年,警務處就的士司機違例事項的執法數字(即發出傳票或拘捕的數字)按年表列如下:
 

警務處就的士司機違例事項的執法數字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濫收車費 51 22 11 17 42
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 59 16 27 65 85
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 28 7 9 30 18
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俗稱「兜路」) 22 12 11 13 13
涉及的士計程錶的違規行為 9 13 0 26 16

(二)過去五年,運輸署及警務處每年接獲有關的士司機的投訴數字分別載於下列兩個表格。有關數字已涵蓋由1823電話中心、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及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轉交的投訴個案。由於投訴人可能同時向不同部門或機構提交投訴,下列兩個表格的數字或有重疊。
 

運輸署接獲的投訴個案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濫收車費 223 62 108 152 340
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 152 50 154 207 361
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 61 26 39 24 28
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俗稱「兜路」) 120 73 163 191 277
駕駛行為不當 269 143 226 254 374
其他(註一) 480 381 492 765 1 164

註一:其他投訴包括涉及的士計程錶的違規行為和其他不當行為(例如拒絕提供收據、在車上有乘客時抽煙)等。
 

警務處接獲的投訴個案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濫收車費 567 328 368 443 1 034
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 951 285 683 745 1 435
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 192 55 144 130 180
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
(俗稱「兜路」)
588 359 470 505 924
涉及的士計程錶的違例事項 26 11 13 7 16
其他(註二) 1 843 1 382 2 271 3 843 5 995

註二:其他投訴包括的士司機行為無禮不檢、兜攬乘客、駕駛行為不當等。

運輸署在接獲投訴後會展開調查,並去信要求投訴所涉及的士的車主提交解釋。運輸署亦會按投訴個案的情況,致函有關的士車主或司機,提醒他們在提供服務時須遵守法例及注重服務態度,以保持服務質素。運輸署亦會向警方提供有關投訴的分析資料,以便警方作出適當的跟進調查及執法行動。

警方也一直密切監察及跟進有關的士司機涉嫌違法的投訴。如市民懷疑司機涉嫌拒載、濫收車資等違法行為,可記下司機姓名、車牌、時間、地點等資料,然後向警方舉報,若有足夠證據,警方必定會採取執法行動。

過去五年,與的士司機相關的22項罪行(例如濫收車費、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等)的檢控和定罪數字表列如下:
 

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的檢控和定罪數字(註三)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檢控數字 76 14 7 13 57
定罪數字 76 14 7 13 57

註三:不包括的士司機干犯與駕駛行為不當(例如不小心駕駛、超速駕駛等)有關的罪行的檢控或定罪數字。

(三)如上文提述,警方一直採取不同措施打擊的士司機的不法行為。

在加強宣傳方面,警方於今年四月五日起聯同的士業界、蘭桂坊協會及中西區交通安全運動議會,推行為期三個月的「蘭桂坊的士大使計劃」。在上述計劃下,中西區交通安全運動議會於特定時間在中環蘭桂芳及山頂纜車的士站安排「的士大使」,向登上的士的乘客派發的士資訊卡,卡上記錄預計需付的車資、有關的士的車牌號碼,以及目的地等資料。另外,的士業界會安排守法及優質的的士前往蘭桂坊服務,確保在晚上的高峰時段有足夠的士供應。自上述計劃推出至今,已協助超過7 000名市民及遊客乘搭的士。有關計劃成功加強乘客和的士司機之間的溝通,亦有效加強對不法的士司機的阻嚇作用。

執法方面,因應今年五一勞動節假期,警方於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八日期間展開為期兩周代號名為「駒始」及「破繭」的行動,行動亦覆蓋了旅遊熱點。有關行動的主要目標包括打擊公共服務車輛(特別是的士)的違規行為等,以提高其服務質素,改善訪港旅客在留港期間的旅遊體驗及維持交通暢順。

警方希望透過一連串的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的士業界中的害群之馬,以收阻嚇之效。另外,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亦會向市民及訪港旅客派發紀念品和宣傳單張,提高他們對的士司機不法行為的警覺性。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