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推動彈性工作制度普及化」動議辯論開場發言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彈性工作制度普及化」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感謝林振昇議員提出這項議案,以及林琳議員、黃錦輝議員、陸頌雄議員、李鎮強議員和嚴剛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大家就推動彈性工作制度普及化提出了不同的意見。

一直以來,相關的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推行不同的措施,鼓勵僱主按業務情況及僱員的需要,採納良好人事管理及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包括彈性工作時間,方便僱員照顧家人、育兒;按家庭需要推行彈性工作安排。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一直支援家庭議會的工作,向市民大眾宣揚關愛家庭的文化,並致力在社區推廣多元化和靈活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此外,勞工處亦經不同渠道廣泛推廣有關信息,包括舉辦《好僱主約章》2024,並以「為你『家』『友』好僱主」為主題,加強推動良好人事管理及家庭友善僱傭文化。《約章》的「好僱主」必須從四方面作出承諾,包括:平衡僱員工作與家庭╱個人生活(Work-life balance);提供優於法例的僱員福利(Benefits),包括不同類型的額外假期,更彈性的工作安排;關愛僱員(Caring),例如容許僱員帶同放假的子女上班和關顧他們的家庭需要;以及與僱員保持良好溝通協商(Communication),這是很重要的,任何優於法例的安排都建基於勞資雙方坦誠的協商交流。考慮到不同企業及員工的情況,「彈性」正是建立家庭友善工作環境和文化的關鍵。「彈性」是指因應每一個企業特定的環境,企業、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關係,以及雙方的溝通而建立的彈性安排。而彈性的安排不一定一成不變,很多時也因應時代和社會的轉變而作出適度調整。剛才我所說的與各位議員所提出的正正不謀而合。

政府相信家庭是構建社會的核心單位,而工作是社會運作和發展的動能。家庭與工作密不可分,必須相輔相成,才能維繫社會和諧、促進社會發展。因此,政府致力締造家庭友善工作環境。今日的議案和修正案所提出的建議涉及不同的政策範疇。我會仔細聆聽議員的發言,並在總結時再就議員的意見作出回應。

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