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推出「農+樂」農場計劃推動休閒農業發展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公布「農+樂」農場計劃,為從事商業農耕的農場提供便利,推動本地休閒農業發展。
 
政府發言人說:「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推出『農+樂』農場計劃,便利從事商業農耕的農場提供與農業相關的輔助業務,以增加農戶收入及推廣其農產品,亦可讓市民認識和體驗農耕。計劃是《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藍圖》中推動休閒農業的亮點措施。」
 
在計劃下,參與農場可提供的輔助業務包括以無火煮食方式配製自家農作物輕食、農作物自摘、於農場內售賣自家生產的農作物,以及提供促進農業教育的農場活動(例如導賞團、農耕體驗或工作坊)等,以製造多元、豐富及獨特的旅遊體驗,讓市民及旅客可享受農家樂。
 
有關部門已檢視相關法規並拆牆鬆綁,為業界提供發展空間。根據城市規劃委員會修訂的詞彙釋義,「農+樂」農場在相關法定圖則允許作「農業用途」的地點進行直接與農作物種植和商業生產及水產養殖有關,並獲漁護署署長批核的附屬活動,無須申請規劃許可。
 
此外,食物環境衞生署會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考慮農場的特殊環境而訂定較寬鬆的食物業牌照條款。
 
發言人表示,漁護署會透過不同渠道如網頁及社交平台加強推廣及介紹「農+樂」農場,亦會繼續透過舉辦大型活動,包括一年一度的本地漁農美食嘉年華及其他的漁農墟活動,協助「農+樂」農場推廣其與農業相關的輔助活動。
 
「農+樂」農場計劃及相關食物業牌照現已接受申請,申請資格及其他詳情可瀏覽以下網頁www.afcd.gov.hk/tc_chi/agriculture/LF/LF.html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