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優化措施七月一日實施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表示,根據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通過的《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通稱「四電一腦」計劃)將於今年七月一日實施以下優化措施:

(一)「四電一腦」計劃下雪櫃的最大容積將由現時的500公升增加至900公升,洗衣機的最大洗衣量則由現時的10公斤增加至15公斤;
 
(二)把獨立式乾衣機及抽濕機納入「四電一腦」計劃;以及
 
(三)取消現時分發和銷售「四電一腦」產品必須提供循環再造標籤的規定。
 
顧客現時在購買「四電一腦」新產品(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時,法例要求銷售商須為他們安排免費上門回收同類舊產品的服務。由七月一日起,市民在購買上述四種新增的「四電一腦」產品(即較大容量的雪櫃和洗衣機、獨立式乾衣機及抽濕機)時,亦可享用同樣的法定免費除舊服務。政府呼籲市民善用這項服務,確保舊電器可以妥善回收、循環再造、轉廢為材。如市民沒有購買新的「四電一腦」產品,但需回收舊的電器,亦可致電回收熱線2676 8888或透過WhatsApp專線6081 5096,預約安排免費上門收走舊件。
 
此外,由七月一日起,上述四種新增「四電一腦」電器的供應商(包括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先向環保署登記成為登記供應商,方可在本港分發這些受管制電器,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供應商亦須就其分發的受管制電器向環保署繳付循環再造徵費。為精簡程序,供應商和銷售商在分發及銷售受管制電器時不再需要提供循環再造標籤,但仍須按現時做法一樣在給予顧客的銷售收據載明循環再造徵費的訂明字句,以識別在「四電一腦」計劃下分發的受管制電器。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有關法例的生效公告去年十一月在憲報刊登後,環保署隨即展開各項前期工作,包括發信通知各電器供應商、銷售商、商會等持份者有關優化計劃的詳情,並透過商會發放資訊予所屬會員。環保署在今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已派員實地到訪大約1 600間電器供應商及銷售商,並提供相關申請文件及宣傳品等,以解釋優化計劃的詳情,協助他們向環保署登記及更新公司的資料。」
 
有關計劃的詳情,可瀏覽環保署網頁:weee.gov.hk/tc/
 
另外,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除豁免情況外,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不包括修理)「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均須取得環保署根據法例發出的廢物處置牌照;進口或出口電器廢物亦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有關申領廢物處置牌照及廢物進出口許可證的資料及申請表,可瀏覽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application_for_licences/guidance/facilities_e-waste.html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wdo_e-waste.html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