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通過改善措施加強「屋邨管理扣分制」的效能

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七月十九日)通過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增加三項新的不當行為,以及擴大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房委會發言人說:「這些改善措施旨在為公共租住屋邨(公屋)住戶提供清潔、衞生和安全的居住環境,同時加強執行效能。」
 
為了協助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租置屋邨)業主立案法團的日常管理,並滿足居民對擁有良好居住環境的意願,小組委員會亦通過,扣分制下所有不當行為將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屋租戶。
 
發言人說:「我們會與租置屋邨的業主立案法團制訂執行細節和聽取他們的意見,以確保措施有效執行。」
 
新措施將於二○二四年第四季實施。經修訂的扣分制下不當行為一覽表請參閱附件。
 
以下三項為將會新增的不當行為:
 

  1. 「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被扣七分; 
  2. 「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包括簷篷、冷氣機遮簷和其他伸出物)」,被扣七分及警告機制適用。由於不當行為A2項「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將納入此項新增的不當行為,故將被刪除;及
  3.  「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被扣15分。 

以下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將會擴大:
 

  1. 「抽氣扇滴油」修訂為「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及 
  2.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修訂為「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屋邨内任何建築物内外的公用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

 
發言人說:「我們會加強宣傳經修訂的扣分制,並會在落實修訂措施前再次提示公屋租戶。」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