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運輸基金批出第四十一批試驗綠色運輸技術的申請

​環境及生態局今日(八月二日)公布,新能源運輸基金批出第四十一批試驗綠色運輸技術的申請。
 
基金督導委員會以新的「擇優而取」方式評審所有資助申請,包括考慮最新科技發展等因素,以更善用基金的資助。是次獲批的五宗申請(見附件)將試驗兩輛電動輕型貨車(非客貨車)及四輛電動中型貨車,共涉及資助金額四百八十四萬元。
 
連同新獲批的試驗申請,基金迄今共批出三百零七個試驗項目,共涉及資助金額二億六千一百萬元。截至七月底,獲基金資助並已完成試驗的項目共有一百九十三個。試驗報告已上載到基金網頁。
 
基金督導委員會就電動的士充電模式試驗項目、電動的士和電動專營巴士的資助策略、《香港氫能發展策略》以及氫燃料電池重型車輛試驗資助計劃進行了討論。委員就相關資助安排提供了寶貴的意見。基金秘書處和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正在跟進有關意見,以期盡快推出資助計劃。
 
政府於二○一一年三月成立基金以資助試驗及推動更廣泛使用綠色運輸技術於多種商用運輸工具,包括貨車(包括特別用途車輛)、的士、小型巴士、巴士、船隻、電單車、非道路車輛(適用於獲運輸署或香港機場管理局審批的車輛型號),或慈善/非牟利機構為其客戶提供服務的上述運輸工具。資助的技術包括新能源車輛或船隻、把現有的傳統車輛或船隻改裝為新能源車輛或船隻,以及適用於車輛或船隻的後處理減排裝置或節省燃料裝置。運輸營運人士和慈善/非牟利機構可申請資助試驗多種不同的綠色技術產品,每宗申請最多可獲一千萬元資助,而每位申請人的資助總額上限為一千二百萬元。
 
有關基金的詳情和獲批項目的資料,可參閱基金的網頁(www.eeb.gov.hk/tc/new-energy-transport-fund.html)或致電查詢熱線2824 0022。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