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出席入境事務處總部開幕典禮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八月三日)出席入境事務處總部開幕典禮的致辭:
 
尊敬的羅永綱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李江舟副署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潘雲東副特派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朱宏主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政治工作部主任)、梁文昌局長(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局長)、郭俊峯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各位嘉賓、各位朋友、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今日既開心又激動,與大家共聚一堂,出席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將軍澳新總部的開幕典禮。我不時都會主持不同的設施和項目的開幕禮,而今日入境處將軍澳新總部的開幕典禮是令我感受至深的一個。

我記得當年——約十年前的我,作為入境處處長,正正負責敲定這個新總部的遷址,亦即是我們現時身處的將軍澳第67區。我還記得有些笑話,當時我和同事爭取選址時要大、要好;亦談到要保留(Immigration Officers)Mess,更談到新總部興建完後我已離任處長,為何我堅持保留,我答道正因如此才要堅持,否則我的「下手」會埋怨我!我希望大家現在都不會抱怨,有了這個新總部都感到非常開心!十年後的今日,我能夠親自為新總部開幕,見證入境處發展踏上新里程,實在令我非常欣慰、非常開心!

入境處總部的搬遷計劃源於二○○八年,當時特區政府計劃將灣仔海旁的三座政府辦公大樓遷離核心商業區,以騰出核心商業區的土地,發展會議展覽設施、酒店和甲級寫字樓。這三座大樓的其中一座就是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亦即是入境處前總部。
 
到我出任入境處處長期間,就要物色入境處新總部的位置。經過與同事和政府產業署反覆深入討論,我們最後選定了將軍澳。眾所周知,入境處總部的服務對象是全港市民,所以我們當時的重點考慮是交通方便。大家現時身處的新總部,既鄰近港鐵將軍澳站和調景嶺站,亦連接多種公共交通工具,相信市民都會覺得很方便。
 
入境處在二○一九年得到立法會批准撥款申請,隨後就立即展開新總部的建造工程。經過五年的努力,入境處總部今年終於正式落成、投入服務,而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亦完成超過30年的歷史任務。
 
事實上,搬遷總部絕非易事。一九九○年,我便親身參與並經歷過入境處總部搬到灣仔的過程。其實,要搬遷這麼大的總部,入境處同事務必上下一心,由設計、籌備以至執行搬遷計劃,都要做到一絲不苟,以確保部門各項服務和工作不會因搬遷而令市民受到影響。這點是很困難的,我很開心見到入境處做得非常好。
 
此時此刻,入境處總部再次搬遷,將軍澳新總部能夠順利投入運作,我在此多謝入境處各位同事,你們絕對功不可沒,多謝你們!
 
時代在變,入境處肩負的職責和提供的服務亦與日俱增。入境處在一九六一年成立,當時只有大約200位同事;到今時今日,入境處已經發展成為一支擁有超過8 700人的專業紀律部隊。一如既往,我對入境處全體同事充滿信心,並期望你們在工作上繼續貫徹四個「好」字。
 
第一,是鞏固好維護國安屏障。隨着香港特區成功構建更穩固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入境處作為守護國家南大門的重要部門,要繼續堅定不移、切實履行香港出入境管理的天職,全面做好情報分析和執法工作,為國家、為香港的安定繁榮保駕護航。
 
第二,是發揮好創新突破精神。隨着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入境處要繼續善用科技、力求創新,以提升服務質素和工作效率。入境處的多項舉措,包括推出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在各個口岸擴展「非觸式e-道」服務,以至在入境處這個新總部引入自助申請和領取個人證件的服務站等,正正是一些好例子,為大眾帶來更多、更好的便利。
 
第三,是促進好香港經濟發展。隨着香港全力拼經濟、謀發展,由我領導的「搶人才」工作亦進行得如火如荼。入境處作為多項人才入境計劃的執行部門,要繼續精益求精,高效審批所收申請,為香港引入更多優秀人才,增強香港的競爭力。憑着入境處的不懈努力,由前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七月底,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已經一共收到超過34萬份申請,批出超過21萬份,數字遠遠超過我們原定每年吸納至少35 000名人才的目標,亦令我覺得入境處工作效率非常高,讓外來人才能夠很快便來到香港,我在此多謝入境處同事。
 
第四,是融入好國家發展大局。隨着香港全力參與國家高質量建設,入境處要繼續同相關中央部委和相關省市單位緊密聯繫,持續提升各個口岸的通關能力,加強通關便利,包括聯同深圳有關部門,全力推展皇崗口岸重建,並就新皇崗口岸制定「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的落實細節,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人流和物流暢通流動。
 
隨着入境處將軍澳新總部今日正式開幕,我祝願入境處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全體同事工作順利,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多謝大家。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八月三日)主持入境事務處總部開幕典禮並致辭。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八月三日)主持入境事務處總部開幕典禮並致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