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格魯吉亞國民免簽證來港旅遊的安排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九月二十四日)宣布由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起,持有有效外交、公務及普通護照的格魯吉亞國民可免簽證來港旅遊,最長可逗留三十天。
 
現時,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前往格魯吉亞旅遊,最長可逗留三十天。
 
入境處發言人稱:「格魯吉亞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一帶一路』倡議下,此免簽證安排為格魯吉亞遊客帶來更大的便利,並有助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格魯吉亞在旅遊、文化和經濟方面的聯繫。」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