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兩地特區政府今日順利進行「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演練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十月八日)聯同澳門特區政府進行「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試行計劃)演練,測試在模擬載送病人的情況下的救護車跨境安排。演練大致暢順,兩地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會檢視流程,以期在今年內推出試行計劃。
今日的演練主要是為測試跨境救護車來往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及香港指定醫院(即瑪嘉烈醫院)的行車路線,以及救護車的出入境安排。指定的澳門跨境救護車從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出發,經港珠澳大橋到達瑪嘉烈醫院,最後經港珠澳大橋返回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
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局長盧寵茂教授表示:「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探討粵港澳大灣區救護車跨境運送病人安排。試行計劃將先實行直通救護車由深圳和澳門的指定醫院載送病人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的安排。繼香港特區政府聯同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順利進行演練後,我樂見在香港與澳門特區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兩地今日亦成功進行演練,進一步理順跨境直通救護車運送流程,為推出試行計劃做好準備。」
為便利演練進行,香港特區政府於上周五(十月四日)刊登憲報,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 374E 章)(《規例》)第 3(c)條,於指定期間把指定的澳門跨境救護車豁免於《規例》。兩地特區政府亦會爭取盡快敲定指定澳門跨境救護車入境香港的長遠安排。
除車輛入境香港安排外,醫衞局亦正與澳門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商討落實跨境直通救護車上醫療物品及人員進入香港的具體細節。其中,在病人有臨床需要的情況下,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會派出醫護人員跟隨救護車運送病人到本港指定公立醫院。香港特區政府會確保相關醫生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規定,使他們在入境香港後仍可繼續為救護車上的病人進行所需的醫療程序。香港醫務委員會已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相關規定作出一項有限度註冊的公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正為日後會在跨境直通救護車上提供支援的澳門醫生申請有限度註冊。
在試行計劃下,啓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即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或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和接收醫院(即香港醫管局轄下指定公立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設有防止濫用機制。香港特區政府會視乎試行計劃推出後的成效及運作經驗,考慮下一階段計劃的安排。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