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香港居民因串謀詐騙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被囚

一名四十二歲香港居民男子及一名四十三歲香港居民女子因串謀詐騙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罪名,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分別被判監禁十八個月及二十二個月兩星期。

兩名被告於二○一九年八月安排一名香港居民男子與一名內地居民女子在香港結婚,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居民女子以「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由於入境處對該名香港居民男子以及該名內地孕婦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對他們展開調查。

該名香港男子被捕後承認收取港幣一萬五千元為報酬,在兩名被告的安排下,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從而協助其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該名內地孕婦最後未能入境香港產子。

該名香港居民男子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控罪,現正等候判刑。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我們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

發言人警告,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此外,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十年。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