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以八達通未領取第二期消費券須符合資格消費累積

政府提醒使用八達通但尚未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須符合「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港台圖片)
政府提醒使用八達通但尚未領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市民,須符合「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港台圖片)

政府發言人提醒兩期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果他們因「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達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須於本月31日或之前達到有關要求,才能在8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八達通公司會在今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積消費額要求的登記人發出短訊提醒,短訊會以電話號碼 9665 7134發出。

如有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需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並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相關累積總額的要求。

市民可通過以不同方式查詢其消費券「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包括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 2969 5588、八達通網站、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及使用港鐵站的八達通服務站。

發言人說,如果市民在7月31日後才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他們領取第二期券額的日期,將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翌月16日;而市民最遲須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