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人被控參與元朗7.21暴動被裁定表證成立

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於「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法官裁定表證成立。(港台圖片)
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於「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法官裁定表證成立。(港台圖片)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於「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控方上星期舉證完畢,林卓廷與另一被告透過大律師向法庭作中段陳詞,要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法官陳廣池考慮過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表證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辯。

被告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