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前年抵港先後獲發三封強檢令和信件 申訴專員確認衞生署出錯

申訴專員公署發出強制檢測令及信件,認為投訴成立,建議衞生署檢討及加強培訓。(港台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發出強制檢測令及信件,認為投訴成立,建議衞生署檢討及加強培訓。(港台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衞生署錯誤向一名抵港外籍家庭傭工,發出強制檢測令及信件,認為投訴成立,建議衞生署檢討及加強培訓。事件中,投訴人不滿檢控辦在兩度確認外傭已遵從檢測規定後,仍接連出錯,先後向她發出三封命令和信件。

投訴涉及一名前年5月疫情期間抵港的外傭,她在一所並非由衞生署管理的檢測中心接受核酸檢測。檢測後由於檢測中心將外傭護照號碼輸入系統時出錯,令政府資料庫內找不到相關檢測記錄,衞生署轄下的檢控辦向她發出夾附強制檢測令的通知書 ,要求她約一星期內接受強制檢測。

外傭僱主就強檢令向檢控辦投訴,相關人員回覆已找到涉事外傭的檢測記錄,毋須理會強制檢測令。但之後由於未有更新個案狀況,檢控辦再在同年10月及去年1月,先後發出第二封信及第三封信,要求外傭就強制檢測令提供資料。檢控辦及後亦因行政疏忽,未有跟進外傭的僱主要求發出終結個案確認書。外傭僱主於是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公署認為,事件由於檢測中心和檢控辦一連串人為錯誤所致,認為是嚴重錯誤 。相關檢控辦個案主任重複遺漏更新檔案尤其不可接受。考慮到兩名投訴人自強制檢測令發出後,長時間受壓力和感到焦慮,不滿無可厚非,認為有關投訴成立。

公署建議衞生署檢討更新檢測記錄和個案狀況的指引、加強職員培訓、檢討及改進有關監察日後同類執法工作進度的機制,以整合經驗作日後參考之用。

公署表示,衞生署已於去年7月向相關外傭僱主發確認信,說明涉及外傭的個案已經終結及毋須再作跟進。

衞生署回應公署,表示相信有關人員遺漏更新檔案應是無心之失,對涉事外傭及其僱主受到壓力和不便,深表遺憾,希望他們明白署方須跟進涉嫌未遵從強制檢測規定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