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委任林美秀為平機會主席 下月11日起生效

行政長官委任林美秀為下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政府新聞處)
行政長官委任林美秀為下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政府新聞處)

行政長官委任林美秀為下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今年4月11日起生效,為期3年至2027年4月10日。

林美秀曾在律政司服務共29年,退休前為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為政府在履行雙邊及多邊國際義務、貿易及投資法律,以及外國領事團所享特權和豁免權等方面,給予法律意見。

政府發言人表示,林美秀的公共服務經驗豐富,才能卓越,具備出色的領導能力,深信定能帶領平機會在港推廣平等機會及消除歧視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政府感謝現任主席朱敏健在過去5年,領導平機會作出的寶貴貢獻,讚揚他任內帶領平機會切實執行4條反歧視條例,積極透過不同宣傳和公眾教育,在社會上推廣平等機會信息。

政府早前公開招聘平機會主席,並成立遴選委員會將遴選建議提交行政長官考慮。遴選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和行政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