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行政成員發聲明 稱全面落實23條所規定憲制責任

李家超(第一排左九)發言後,與陳國基(第一排左五)、陳茂波(第一排左四)、林定國(第一排左七)、鄧炳強(第一排左六),於立法會會議廳與梁君彥(第一排左八)和立法會議員合照。(政府新聞處)
李家超(第一排左九)發言後,與陳國基(第一排左五)、陳茂波(第一排左四)、林定國(第一排左七)、鄧炳強(第一排左六),於立法會會議廳與梁君彥(第一排左八)和立法會議員合照。(政府新聞處)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發表聲明,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香港特區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所規定的憲制責任。

獲通過的條例草案與《香港國安法》銜接、兼容和互補,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香港形成一個完整、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
  
行會非官守議員感謝特區政府上下一心推動立法工作,全速完成草擬條例草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在審議條例草案的期間,保安局和律政司詳盡解釋條例草案的內容,迅速回應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感謝立法會爭分奪秒地審議條例草案,提出寶貴的意見,又指整個立法過程高效高質,充分體現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決心盡早完成立法工作,令國家安全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
  
行會非官守議員指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社會的共識,也是市民大眾的期盼,相信條例草案的通過,可讓香港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