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報道對香港不友善言論很重要令政府做好準備

林定國表示,報道對香港不友善的言論是很重要,令特區政府做好準備,可有效應對。(港台圖片)
林定國表示,報道對香港不友善的言論是很重要,令特區政府做好準備,可有效應對。(港台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周六生效,被問到傳媒引述外國針對香港的言論會否違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一個電台節目說,很鼓勵新聞自由,強調真誠新聞工作絕對不需要擔心,報道香港不友善的言論是很重要,令特區政府做好準備,可有效應對,知己知彼,不可做駝鳥;亦讓市民了解敵人怎樣看香港,的確有人對本港不友善,因而有警覺性,明白當局的說話不是嚇人。

對於市民關注家中收藏被指是煽動刊物有否違法,林定國說首先刊物本身是否有煽動意圖,而具煽動意圖重點是純粹挑動仇恨,不只是意見批評,而如何證明有煽動意圖要視乎上文下理;第二是市民是否知情,要看客觀環境,例如市民說自己不知情,但在有關書本寫了很多筆記、讀後感,就很難說自己不知情。另一個重要犯罪元素是沒有合理辯解,這是由控方證明。他強調市民要防止危言聳聽的言論,不要自己嚇自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知道有商會關注與外國商會聯繫或為外國政府工作會否犯法。他解釋相關罪行已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罪」,是不想市民誤會,強調罪行要符合三個元素,首先是要與境外配合;第二,要作不當行為,包括暴力、非法手段、明知失實陳述;第三是達致干預目的,影響國家或特區重大決策、立法或法庭判決。他說市民一般做生意,不會達到有關目的,亦不是為了危害國家安全,與外國聯繫沒有問題,毋須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