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起增加職津金額 稍後向領取職津人士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

孫玉菡表示,由下一個申領月份起增加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津貼金額,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表示,由下一個申領月份起增加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津貼金額,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由下一個申領月份起增加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津貼金額,進一步紓緩基層在職家庭的負擔,鼓勵持續全職工作、自力更生,並吸引更多家庭勞動力投入勞動市場。

去年《施政報告》宣布,由今年4月起計的申領月份,劃一增加職津計劃下住戶及兒童津貼金額15%,所有領取職津的家庭均可受惠。以一個育有兩名合資格兒童的四人住戶為例,可領取的職津最高金額將由現時每月4200元增加至4830元。新津貼金額將惠及由今年5月起遞交職津申請的住戶。

另一方面,在《2024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按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向領取職津住戶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預計最快可於條例草案獲通過後的一個月開始發放。

在適用期內提交申請而最終獲批的職津住戶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過額外款項。適用期為由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的月份的第一天起至通過條例草案當天,以及該月份之前6個曆月。如以郵遞提交申請,郵戳日期視為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