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暴雨警告生效 勞工處促僱主須採取措施保障僱員安全

勞工處提醒僱主,當僱員在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時,須採取所需工作安排及適當安全措施。(港台圖片)
勞工處提醒僱主,當僱員在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時,須採取所需工作安排及適當安全措施。(港台圖片)

天文台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勞工處提醒僱主及承建商,當僱員在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時,須採取所需的工作安排及適當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工作安全。

發言人表示,僱主及承建商須盡量避免委派僱員在受暴雨天氣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如電弧焊接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及應參考勞工處出版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和《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指南》。即使在不受暴雨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由於空氣較為潮濕,仍必須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以免發生觸電意外。

另外,渠務署呼籲市民,若發現街道水浸,請盡快致電24小時渠務熱線向該署報告,電話為230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