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民:本科訓練與實習本質上有分別 會尊重牙醫學院執行課程
立法會有關修例《牙醫註冊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開會,討論包括修例要求加入牙醫本科學生畢業後,要有1年實習期。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健民說,2019年已向港大牙醫學院提出加入臨床經驗要求,他說留意到近日有報道指牙管會是最近才增加臨床經驗要求,這並不準確。
議員陳凱欣關注港大牙醫學院是否有將牙管會在2019年提出的要求,告知今年畢業的牙醫本科學生,而有關要求是否等同目前修例提出,6年本科課程畢業後,加多1年實習期。李健民確認,2019年提及的要求,不是額外1年實習,因為當時根據現有牙醫註冊條例操作評審工作,而「實習」字眼則是在修例草案提出。李健民強調本科訓練與實習本質上有分別,牙管會的評審工作以結果為本,至於牙醫學院如何執行課程,牙管會是尊重其學術自由。
議員管浩鳴引述港大牙醫本科學生聲明說,在2023年後「剝牙」已成為畢業條件,聲明質疑新增實習要求的目的。李健民回應,2023年加入的條件並不百分百反映牙管會對課程的要求,又指幾個步驟並不能滿足公眾對「準牙醫」的期望,他又形容「牙痛慘過大病」是老生常談,病人會期望到牙科診所時,牙醫有能力處理各種牙科病症。
針對實習期的建議,李健民說,牙管會與學生的接觸較間接,學生知情權責任在大學牙醫學院,但牙管會絕對願意同學生溝通,而雙方會面的迫切性在政府日前發新聞稿後,已達到「最急」的程度,因此他已主動去信香港大學,要求與學生會面,並得知大學正在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