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案|李家超稱45人被定罪顯示罪行規模大 

李家超指兩名因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而未被定罪的被告,律政司已表明上訴意向。(郭志強攝)
李家超指兩名因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而未被定罪的被告,律政司已表明上訴意向。(郭志強攝)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高等法院原訟庭上周就一宗極其嚴重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作出裁決,共有47人被起訴,45人被定罪,顯示犯罪計劃規模大及嚴重性。他說,兩名因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而未被定罪的被告,律政司已向法庭表明上訴意向。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審訊期間的種種證據令全港市民清楚看到涉案人士提出所謂「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和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和經濟制裁達致「攬炒」、攬著香港和市民跳崖,令全香港社會和市民受到無窮傷害。

李家超說,裁決顯示法庭確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發生及存在,同時確立數項重要原則,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行中的非法手段,不限於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或刑事罪行手段,應涵蓋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等其他非法手段;另外,立法會議員應依據《財政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的利弊,作出審核和通過的考慮,這是《基本法》第7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而涉及嚴重干擾、阻攔、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足以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元素。

李家超說,裁決亦顯示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是真實,犯罪的人會利用迷惑的名義或幌子,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不可以掉以輕心,要時刻警惕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可以突如其來,不可以好了傷口便忘了痛,不可以容許傷口再被挖開,不可以讓香港再受難忘的痛。他說,社會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