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導手法銷售中藥材 藥店職員判監4星期兼賠償事主

一名藥店男職員涉以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銷售中藥材,被法庭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並需要賠償事主16800元。海關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裁決對於業界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確警示,以這類俗稱「斤、両、錢」的不良營商手法進行銷售,足以被判處監禁,強調海關駐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會繼續嚴厲執法。

案情指,去年9月被告在旺角一間藥店向事主表示,只需購買1680元的蟲草,就可以免除選購約值1400元藥物費用。期間事主多次向被告查詢總金額,但被告一直含糊其詞,並遺漏貨物總價,誤導事主,直至蟲草磨粉,被告才向事主表示總價為16800元。

法官判刑時指,考慮犯案地點位於遊客區,加上事主是遊客,有關罪行影響香港的聲譽和形象,因此刑罰需要具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