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被判囚涉向分判商前工頭索賄收賄以助獲聘

廉政公署經調查後提出起訴。(港台圖片)
廉政公署經調查後提出起訴。(港台圖片)

廉署表示,再有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前「工頭」,向兩名木工索賄收賄以協助獲聘,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

64歲被告莫伯祥,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前木工「工頭」,早前被裁定12項罪名成立,即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9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持續犯案達11個月,文明社會不容許此等行為,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並下令被告7日內歸還已收取的賄款。

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當時任職「工頭」,帶領一組木工在項目工地工作。

廉署調查發現,兩名木工於2021年6月初先後與被告商討入職德鑄,被告向二人索取每個工作天200元至300元的賄款,以協助他們受僱於德鑄。當時議定二人的日薪約為1600元,但其中一人期後並無入職德鑄,餘下一名木工在同月入職後,才知悉實際日薪只有1400元,要求被告跟進。被告解釋,對方並非富經驗的木工,因此日薪較原訂為低,要求對方繼續每個工作天向他支付賄款,並調低賄款金額至每日100元。該木工不情願地答應被告的要求。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在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從該木工接受賄款共197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受僱於德鑄。該木工相信,如果沒有向被告支付賄款,會遭對方辭退。

廉署說,就向「三跑」項目工人收賄的違法行為,至今累計落案起訴28人,他們主要為分判商「工頭」,涉及向逾130名工人收賄共逾190萬元,至今共22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6個月,另有一人尚待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