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他人於上市公司股份「唱高散貨」 營業代表保釋候審

被告准以5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港台圖片)
被告准以5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港台圖片)

一名營業代表涉嫌串謀逾10人組織及執行上市公司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證監會自前年10月起追緝該營業代表,日前與警方成功拘捕對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涉案被告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準備文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案件至10月8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5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54歲被告鄭明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他在2018年2月1日至5月15日在香港與譚中維、譚紹祺、譚思亮、郭偉良、陳佳申及其他人串謀,藉以下不誠實的方式詐騙及誘使該等公司、商號及或人士買賣嘉藝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安排發布利好的文章,以吸引他人買賣嘉藝股份,抬高股價出售或安排不同證券帳戶出售嘉藝股份等。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並透露涉及案中「唱高散貨」計劃的其他人士早前已被檢控及轉介區域法院受審,預料本案亦會轉介區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