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二級懲教助理被控強姦罪 女事主不作供4人獲撤控

控方指女事主決定不作供,控方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申請對4名被告撤控。(港台圖片)
控方指女事主決定不作供,控方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申請對4名被告撤控。(港台圖片)

4名二級懲教助理去年在派對房間內,涉嫌性侵犯31歲醉酒女子,4人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判程序。

控方指女事主決定不作供,控方認為沒有達至定罪的機會,申請對4名被告撤控,裁判官曾宗堯下令撤控。

被告依次為23歲黃朝豐、27歲鍾皓林、31歲麥潤良,3人同被控於2023年7月9日在尖沙嘴美麗都大廈某單位強姦女子X,29歲袁嘉鍾其後被起訴同一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