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完成引導 陪審團高等法院退庭商議

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早上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港台圖片)
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早上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港台圖片)

屠龍小隊等人涉嫌串謀設置炸彈案,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早上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

案件第81日審訊,法官張慧玲第8日引導陪審團。就被告李家田單獨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法官表示,重心為是否能夠接納從犯證人彭軍壕看到李家田取槍的證供,並考慮李家田是否沒在威逼利誘下招認。

至於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法官表示,陪審團必須判斷本案相關協議是否存在,控方的立場為擲汽油彈已屬於恐怖活動,依賴劉佩凝曾上載屠龍小隊精華片到「育龍」眾籌頻道,而「育龍」帖文提到「五大訴求」等字眼。

法官又表示,財產是否確有用於恐怖活動無關重要,如被告有意圖、蓄意知情下把財產用於恐怖活動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