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被告蔡立基上訴得直獲撤罪 王志榮原脫罪須發還提訊

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王志榮的案件須發還至區域法院,由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港台圖片)
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王志榮的案件須發還至區域法院,由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港台圖片)

2019年元朗7.21事件首宗白衣人案件,4人被裁定暴動及蓄意傷人等罪罪成,分別判囚3年9個月至7年。他們不服定罪上訴,律政司同時就脫罪被告王志榮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早上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王志榮的案件須發還至區域法院,由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案件排期在10月15日再提訊。

上訴庭又裁定其中一名被告蔡立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其餘3名被告的上訴申請則被駁回,維持原判。

4名上訴人為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案件原本涉及8名被告,7人被裁定罪成,首被告王志榮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和傷人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