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偉德和倫明高分別獲委任為兩個審裁處主席

政長官再度委任麥偉德(左)和倫明高(右),分別為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和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主席。
政長官再度委任麥偉德(左)和倫明高(右),分別為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和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主席。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麥偉德和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倫明高,分別為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和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主席,任期3年,分別由今年10月1日及明年1月1日開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麥偉德和倫明高具備深厚的司法經驗,一直領導兩個審裁處的有效運作。歡迎再度委任兩位主席,繼續督導市場失當行為的處理和相關規管決定的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