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涉洗黑錢等罪被捕 警方指被捕人被誘騙提供戶口予詐騙集團

警方說,被捕人涉嫌與44宗案件有關,包括求職騙案、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等。(港台圖片)
警方說,被捕人涉嫌與44宗案件有關,包括求職騙案、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等。(港台圖片)

警方旺角警區採取打擊詐騙案及洗黑錢活動,拘捕47人,涉嫌與44宗案件有關,包括求職騙案、借貸騙案、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及網上購物騙案等。

被捕的32名本地男子、13名本地女子及兩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19至71歲。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警方說,受害人年齡介乎18至81歲,損失金額共約4900萬元;其中一名63歲男子在一宗「投資騙案」損失810萬元。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主要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曾被詐騙集團誘騙提供自己的個人銀行戶口或將戶口賣給詐騙集團,用作接收騙款及清洗犯罪得益。

警方亦進行防騙宣傳,包括派發傳單以及舉行防騙講座,提高廣大市民的防騙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