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訪客毋須疫苗通行證 仍須出示核酸陰性證明

所有院舍訪客仍須於探訪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資料圖片

橙訊】政府早前進一步調整本地防疫抗疫措施,包括撤銷「疫苗通行證」要求,社署昨日公布相應更新安排,訪客/參與外出活動的住客無須持有效「疫苗通行證」,不過,所有訪客仍須於探訪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並向院舍出示其陰性結果證明,方可探訪。

如果受訪住客沒有接種或接種少於兩劑新冠疫苗,又或獲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而沒有接種新冠疫苗,訪客除了提供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外,亦須在探訪前於院舍內的指定位置進行快速抗原測試,顯示陰性結果方可探訪。

此外,如果受訪住客為康復三個月內(由收到確診紀錄後第14天起計算)的康復者,或已經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又或獲醫生書面證明因健康理由而沒有接種新冠疫苗,院舍可按實際情況,合適地釐訂其獲安排探訪的次數。至於沒有接種或接種少於兩劑新冠疫苗的住客,院舍應限制他們獲安排探訪的次數,不可多於每星期兩次。

院舍員工的疫苗接種要求方面,院舍員工仍須遵從有關的檢測要求,包括在上班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測試結果須為陰性結果方可如常上班,以及每兩天進行一次強制核酸檢測。

此外,新入住院舍住客的疫苗接種要求會繼續維持,即新入住院舍作長期住宿(不包括緊急或暫託住宿)的住客除非持有醫生簽發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外,必須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方可入住院舍。只接種了第一劑新冠疫苗的新入住院舍住客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指定限期內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方可繼續居於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