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執勤偷拍兩女胸部及雙腳 便衣警認罪判囚四周

被告今日在粉嶺法院被判入獄四星期。資料圖片

【橙訊】便衣男警在大埔執勤期間公然靠近兩名女子,以手機近距離拍攝對方胸部及雙腳,他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共兩罪,今日被判入獄四星期。裁判官批評被告的行為完全違反公眾對警察的信任,影響警隊聲譽。

53歲被告伍佩偉,被控於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於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辯方進一步求情稱,被告因工作壓力而出現心理毛病,一直接受心理治療,表明被告承諾不會重犯,他亦將面對紀律聆訊,很大機會會失去工作,已有十分大的教訓。而被告願意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冀法庭給予機會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只拍攝到女事主的外表,沒有拍攝到裙底等私隱地方,但涉案相片對焦在女事主的胸部及雙腳,侮辱女性尊嚴及侵犯女性私隱。

官斥被告違反誠信

裁判官斥被告當時是當值警員,有責任保護巿民,但卻違反公眾信任,在當值時作出有違公德行為,令案情嚴重。被告的心理問題並不判處非監禁形式懲罰的理由,經考慮後認為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遂判被告入獄四星期。

案情指,案發當日,身穿短裙的女事主Y在大埔超級城LOG-ON閒逛,發現被告突持手機走近,Y受驚望著被告,但被告未有停手,Y求助職員,被告意圖離開,最後被截停。警方調查發現,被告當日曾先後拍攝兩段片段,包括一段拍攝Y長約66秒的影片,拍到Y雙腿近鏡;另一段片則於較早時拍攝,涉及女事主X,長約61秒,拍到X的胸部近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