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通緝八人 包括任建峰袁弓夷羅冠聰等

橙訊】警方國安處今日舉行記者會,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及高級警司洪毅出席。李桂華指,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境外干犯香港法例的人士,已經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八名人士。

李桂華表示,國安法實施至今整三年,國安處秉承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原則,到現在一共拘捕260人,其中198人是男性,62人是女性,年齡介乎15至90歲,當中有161人和五間公司已經被檢控,79個人被定罪或者等候判刑。警務處對於違反國安法的人不會姑息,追究到底。

他說,警方過往處理的案件都是涉及本地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但也注意到現在有反中亂港分子竄逃海外之後肆無忌憚,繼續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他指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非常嚴重,這種情況可能導致嚴重後果,所以國安法訂立時候已經規定了域外情況,這和世界其他國家相同法例相同,也符合國際法原則。

根據國安法3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38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李桂華指,根據國安法37和38條,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境外干犯香港法例的人士,早前已經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八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榮铿、蒙兆達、許智峯、羅冠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