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案|明光社:對終院裁決感到遺憾 婚姻平權協會:法律須保障同性伴侶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裁決感到遺憾。

【橙訊】終審法院今日裁定前民陣前岑子杰就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的司法覆核案部分得直,政府應提供其他方法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裁決感到遺憾,指外國不少例子反映,民事結合享有的權利,與婚姻無異,擔心民事結合最終會發展成同性婚姻制度。

蔡志森指出,同性婚姻存在爭議,如果同性伴侶進一步享有領養權,將會剝削兒童在父母照顧下成長的權利。他認為,制度一旦要修改,需要社會廣泛討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終院的裁決確立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是合憲的婚姻制度,但不少人亦關注法庭提出要制訂婚姻以外的民事結合制度,他認為必須平衡社會意見,決不能讓民事結合伴侶享有領養權,否則將嚴重動搖傳統家庭價值,影響深遠。他又指,即使對法庭判決有意見,也需尊重法庭,相信當局訂立制度時,會廣泛聽取意見。

婚姻平權協會認為終院判決對香港整體社會是一個重要的勝利。

不過,婚姻平權協會表示,今次是對本港同性伴侶法律地位非常重大的判決,對香港整體社會是一個重要的勝利,判決明確指出香港法律必須要尊重及保障香港的同性伴侶。但該會同時認為,判決沒有承認同性婚姻,是仍然存在不足。

大律師馬亞山表示,終院的裁決聲明將於兩年後生效,政府屆時必須交代替代框架,政府亦有兩年時間去思考,應該如何給予適合的身份予家庭同性戀者。

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表示,判決除了惠及同性伴侶福祉,亦對香港社會整體是很重要指標。他指出,已有越來越多國家承認同性伴侶權利,假設當有商業機構要從世界各地招聘人才來港時,同性伴侶現時可能不會選擇放棄當地的權利而到港工作,因此判決會影響香港全球的競爭力及定位。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