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授勳及委任太平紳士名單

二○二四年授勳及委任太平紳士名單今日(七月一日)於憲報刊登。

在授勳方面,今年共有502人獲行政長官頒授勳銜及作出嘉獎。詳情如下:
 

  勳銜 數目
(一) 大紫荊勳章 5
(二) 金紫荊星章 12
(三) 銀紫荊星章 24
(四) 紀律部隊及廉政公署卓越獎章 14
(五) 銅紫荊星章 40
(六) 紀律部隊及廉政公署榮譽獎章 46
(七) 榮譽勳章 105
(八) 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 86
(九) 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 170
    502

 
二○二四年獲授勳銜及嘉獎人士的嘉許語請參閱附件一。

政府發言人說:「獲授勳銜及嘉獎的人士來自社會不同階層和不同背景,他們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惠及社會各個領域和界別,包括公共及社會服務、教育、醫療及公共衞生、金融、工商業、創新及科技、慈善公益、文化及藝術、體育、房屋、運輸、建造及城市發展、環境、宗教、勞工及福利、婦女及青年事務,以及專業服務等。行政長官衷心感謝並祝賀所有得獎人士,並希望他們繼續在其範疇盡展所長、服務社會。」

勳銜頒授典禮將於今年稍後時間舉行。

另外,共59人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太平紳士,當中42人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b)條獲委任(一般稱為非官守太平紳士),17人根據該條例第3(1)(a)條獲委任(一般稱為官守太平紳士)。

太平紳士的主要職能是巡視懲教院所、羈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確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沒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權利。太平紳士確保個別人士所作的投訴,會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處理。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3(1)(b)條及第3(1)(a)條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人士名單請參閱附件二。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