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就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研究的開場發言

以下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就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研究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們今天就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包括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初步調研結果、相關後續研究包括評估市場上對服務的供求,以及完善處理非法出租及取酬載客法例等計劃,聽取委員的意見。

首先,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晰,就是以市民的利益為依歸。對於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改善服務質素,善用科技包括提供網約服務等,我們持開放態度。重要的是,必須首要考慮保障市民權益,及運輸業的整體健康持續發展,而不可只顧及個別行業的利益。因此,對於有觀感認為政府偏幫的士業界的說法,我們絕不認同。

為此,我們正抓緊時間全力進行兩方面工作:一方面是為規管網約平台訂定立法建議,另一方面是完善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法例。兩者牽涉的層面不同,但都有必要性,網約平台的規管關乎行業整體合法合規架構;而完善法例則是建基於現時已經有法可依的執法,與警務處和律政司跟進進一步強化安排,加強處理現存和未來不合法不合規的活動。就上述兩項工作,我們都爭取以二○二五年為目標。

參考其他地區的規管做法,初步調研所得的方向是:

(一)平台公司需獲發牌及滿足盡職審查要求;
(二)平台下的車輛要持有合適牌照及保險;及
(三)為平台服務的司機只可透過平台提供預約服務等。

我們朝這些方向深化訂定立法建議的工作,目的主要有三方面:

(一)藉着規管網約車平台,讓市民可以清楚辨識合法的平台,確保出行安全及用家權益;
(二)讓平台發展提供多元化服務,達至優勢互補,回應不同的出行需要;及
(三)司機可以安心透過合法平台提供合規服務,也可吸引新人入行,達至各方得益。

社會對於會否發出新的車種、如何發、以及如果發的話,數目是多少,提出不少問題或意見。政府將進行後續研究,檢視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市民對不同服務的種類及數量的需求,當中包括未來的士車隊網約服務。此外,我們會評估對公共交通服務長遠營運以及整體道路交通的影響,尤其在本地公交系統每天照顧九成多出行市民的前提下,網約車對市民出行需求和載客服務價格帶來的變化,會否吸引更多市民由集體運輸工具轉用點對點服務車輛,以致影響公共交通服務的高效生態等,需要仔細考慮以取得平衡。無論結果怎樣,政府都一定以整體社會利益為重。

運輸署今年稍後開始就此對乘客需求及轉變進行調查,我們會於六個月內檢視進展情況,預計一年內完成。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二五年就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車輛和司機的牌證要求等訂定規管的立法建議。

就上述的調研結果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我們歡迎議員的提問和意見。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