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當局收回公屋單位的安排

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九月十九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每年均會因不同原因(例如戶主離世、遷入院舍、購置資助出售房屋或違反租約等)收回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再重新編配。去年度(二○二三/二四),房委會編配了約23600個單位,當中包括約19700個回收單位。隨着當局近年着力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打濫),預期被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會增加。
 
房委會現時翻新一個空置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公署留意到過去三年,翻新空置單位的平均所需時間接近這個目標;然而,有小部分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更為197天。房委會和房協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直接影響到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能否盡早入住公屋。
 
此外,隨着當局打濫力度不斷加強,上訴個案亦有所增加。根據現行程序,在上訴期間,當局會暫緩收回單位。公署關注,上訴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間改善和加快。
 
另一方面,公署不時收到投訴,指稱當局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沒有妥善處理遷出戶主(特別是獨居戶主)遺留在單位內的物品,例如沒有聯絡有關戶主或其親人,以及在未得到戶主同意下將單位內的物品隨意棄掉。
       
陳積志表示:「今屆政府正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應,滿足市民的住屋需要,亦見實效。同時,有效率及更快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以盡早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可加快他們的『上樓』時間,從而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因此,我決定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和房協收回公屋單位的整個流程及安排,包括翻新單位以再作編配的具體工序、租戶就『遷出通知書』提出上訴的程序,及對被收回單位的戶主遺留在單位的物品的各種處理方法,並在有需要時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地址: 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傳真: 2882 8149
電郵: complaints@ombudsman.hk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九月十九日)邀請公眾就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提供資料及/或意見。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九月十九日)邀請公眾就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提供資料及/或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