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小松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去年九月四日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然而,不少從事相關行業的本地前線工友表示,憂慮優化計劃影響其薪酬待遇甚至就業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政府(a)接獲的申請宗數(及所涉的輸入勞工人數)、(b)批准的申請宗數(及所涉的輸入勞工人數),以及(c)已到港工作的輸入勞工人數分別為何,並按(i)上述26個職位類別、(ii)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包括清潔工、保安員、房務員等)及(iii)其他職位列出分項數字(以表一至表三分別列出);

表一
 

(i) (a) (b) (c)
1.      
……      
26.      
總數      

表二
 

(ii) (a) (b) (c)
清潔工      
保安員      
房務員      
……      
總數      

表三
 

(iii) (a) (b) (c)
1.      
……      
總數      

(二)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當局拒絕了多少宗輸入勞工申請,以及申請被拒的主要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報,有僱主利用「假招聘」(例如刊登招聘廣告吸引應徵者,然後以不符合要求為由拒絕招聘申請)營造「請人難」的假象,以向政府申請輸入勞工,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政府(i)經主動調查後發現申請輸入勞工的僱主涉嫌「假招聘」的個案,以及(ii)接獲懷疑「假招聘」的投訴宗數分別為何;
 
(四)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當局有否每月調查和分析從事獲准輸入勞工的工種的本地工友的薪酬福利和就業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有否發現相關行業的本地工友的薪酬福利和就業機會減少;如否,原因為何;
 
(五)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政府有否接獲已在港工作的輸入勞工就自身勞工權益受損所提出的意見或投訴;如有,詳情為何;及
 
(六)會否考慮盡快檢討優化計劃,並暫停上述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可輸入勞工的安排,以充分保障本地相關行業工友的薪酬待遇和就業機會?
 
答覆:
 
主席:
 
為應對人力短缺帶來的挑戰,政府已加強輸入勞工的機制。除為建造業、運輸業,以及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外,勞工處亦自二○二三年九月四日起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優化過往「補充勞工計劃」的涵蓋範圍及運作,包括暫停執行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
 
就周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二○二三年九月四日至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優化計劃接獲7 448宗申請,涉及申請輸入66 230名勞工;同期獲批的申請為3 886宗,涉及28 818個輸入勞工配額。申請和獲批輸入的勞工人數按26個職位類別、非技術/低技術職位及其他職位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獲批准經優化計劃輸入勞工的僱主須在原則性批准通知書上所訂限期(一般為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六個月)內,為輸入勞工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輸入勞工抵港時間視乎僱主辦理相關手續的進度。勞工處沒有備存經優化計劃到港工作的輸入勞工人數。

(二)自推出優化計劃後,截至今年九月三十日,勞工處拒絕34宗申請,主要原因是有關申請未能完全符合優化計劃的規定,例如輸入勞工人數與本地僱員人數的比例。

(三)為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優化計劃的申請僱主必須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優先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填補空缺。勞工處為有關空缺進行就業選配,轉介本地求職人士予僱主面試,並將空缺資料廣泛發布給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相關職工會及培訓機構,以便他們轉介合適的本地求職人士應徵。優化計劃規定,僱主在本地招聘期間經所有途徑聘用本地僱員擔任申請職位的條件(包括入職要求、每月薪酬及工作時數等),均不能遜於勞工處同意的招聘條件。

​僱主完成上述招聘程序後,須向勞工處匯報結果。勞工處會聯繫每名不獲僱主聘用的本地求職者,評估僱主是否有誠意聘用本地工人。如有證據證明僱主違反本地招聘的規定(例如以低於勞工處同意的薪酬聘請本地工人),或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在本地招聘期間合資格的本地求職者,勞工處會中止處理該名僱主提交的輸入勞工申請;僱主亦會被施加行政制裁,在隨後一年內提交的優化計劃申請將不獲處理。自推行優化計劃以來,勞工處沒有發現僱主懷疑進行「假招聘」或接獲求職者相關投訴。

(四)政府統計處定期進行各統計調查,例如《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勞工收入統計調查」及「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等,搜集及分析有關本港僱員就業情況及收入概況的統計數據。勞工處密切留意就業市場的情況及相關統計數據。

(五)自推出優化計劃後,截至今年九月三十日,勞工處接獲62宗涉及經「補充勞工計劃」/優化計劃來港工作輸入勞工的投訴。投訴事項主要涉及工資及工作時間安排等。

(六)勞工處一直密切監察優化計劃的實施情況,並會在實施優化措施兩年期屆滿前檢討優化計劃。

​勞工處會繼續留意各行業申請輸入勞工的情況。在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的前提下,同時容許僱主輸入勞工,紓緩人力不足的問題,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政府亦會加強培訓及招聘服務,支援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