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共創明『Teen』計劃」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共創明『Teen』計劃」(該計劃)第二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該計劃下的「共創明『Teen』校友會」(校友會)舉辦了不少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交流團,並向年滿16歲至21歲的校友會會員提供本地工作體驗或實習計劃,而據報有內地跨國企業計劃聘請曾參與該計劃的學員,當局會否考慮將校友會的工作體驗或實習計劃擴展至大灣區,以讓學員及早對大灣區的發展有更深刻體會,擴闊他們的眼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據報,有該計劃第一期的友師因工作繁忙而未能抽空與學員一起參與活動,至該計劃第一期完結時亦未能察覺有學員有情緒問題,當局在該計劃第二期的友師配對機制上,會否就有特殊需要的學員作適當調整及安排友師先接受培訓,以協助友師識別及照顧學員情緒上的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悉,該計劃的「基礎訓練課程」向學員提供不少興趣班,甚受學員歡迎,但有關體育、樂器和藝術等興趣班的開支高昂,即使該計劃分兩期向學員提供合共10,000元的資助,仍難以應付學員的長期學習需要,當局會否在可行的情況下推出措施及與學校和不同界別合作,以支持學員繼續發展興趣;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兒童發展基金與該計劃的性質及內容相近,例如兩項計劃都有「個人發展規劃」及「師友配對」等元素,政府會否考慮檢視該兩項計劃的內容,並作適當整合或項目協作,以更好利用資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二○二三年十月推出「共創明『Teen』計劃」(計劃)第二期時,參考了香港理工大學的研究團隊就計劃第一期的評估結果,引入多項優化措施,包括把學員名額由2 800名增加至4 000名並擴展至涵蓋中四學生、增加團體活動種類(例如舉辦更多內地學習交流團)、引入師友配對組群安排,以及為學員成立「共創明『Teen』校友會」(校友會)等。
 
就廖長江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校友會於二○二三年十一月成立,完成計劃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學員會自動成為校友。校友會為校友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內地交流活動,以擴闊他們的社交網絡和視野,延續計劃的成效;亦為年滿16歲的校友提供為期五天的短期工作體驗/實習機會,協助他們發掘個人才能和職志。校友會會繼續連同計劃的支持機構舉辦內地學習交流團,提供各式體驗活動,包括參觀不同企業的工作單位,幫助學員了解內地不同產業的發展和機遇,開闊眼界,為自己未來定下目標。
 
(二)第二期計劃推出的其中一項優化措施,正是在一對一師友配對的基礎上,引入師友配對組群的安排,由兩至三對友師和學員組成友師小組,一起參與活動和交流,以增加過程中的互動、分享和支持。此外,計劃為學員及友師進行配對時會考慮學員的理想職業和嗜好/興趣,亦會按學員的性別、語言和特別需要(例如特別教育需要)配對友師。計劃亦為友師提供不同類型的培訓,包括基礎訓練、進階訓練、與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員、少數族裔學員及家長相處的技巧等。如友師在指導學員時遇到困難,可向地區營辦機構提出,有關營辦機構的社工會提供適切的支援。
 
(三)經優化後的計劃包含一年的密集基礎計劃及兩年的校友會活動。學員在參與計劃第一年獲發5,000元的啓動資金,在友師的指導和諮詢下實踐個人發展計劃之用;成功完成計劃後另發5,000元的獎學金,讓學員應用在計劃期間學會的理財觀念,自行決定用途。畢業學員會自動成為校友會會員,可繼續參與由校友會提供的全人發展活動(包括健康理財教育、生涯規劃、領袖訓練、運動及健康生活、文化及藝術,以及社交及公民參與六大範疇)及工作體驗/實習機會,以擴闊社交網絡及視野,繼續發展其才能和興趣。
 
(四)社會福利署已於二○二三年完成檢討「兒童發展基金計劃」(基金計劃),以強化基金計劃的獨特性,以及確保資源可以最有效地支援弱勢社群兒童。在二○二四年三月開展的基金計劃已納入有關優化措施,包括將目標對象定位由小四至中四學生更改為小三至小六學生,讓弱勢社群兒童能在成長發展早期受惠於基金計劃,透過「個人發展規劃」、「師友配對」及「目標儲蓄」,從小培養儲蓄習慣、良好品格及正面的價值觀等。經優化後的基金計劃與聚焦扶持來自弱勢社群家庭的中一至中四學生的「共創明『Teen』計劃」互相補足,涵蓋來自弱勢社群家庭的中、小學生在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創造協同效應。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