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在香港法律周2024「法治灣區 協同聚變」致辭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七日)在香港法律周2024「法治灣區協同聚變」的開幕致辭全文:

尊敬的陳廳長(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梁局長(澳門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各位來自內地的朋友、各位來賓:

大家早上好!

我非常歡迎大家出席律政司年度旗艦活動——香港法律周第四天的論壇,特別是來自粤港澳大灣區以及其他內地城市的司法部門和法律業界朋友,當然還有澳門以及海外的同行。很高興與大家聚首一堂,共同探討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這個重要的議題。

法治灣區為目標

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要充分釋放大灣區的發展動能,離不開良好的法治保駕護航。正如習主席所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香港清晰明確的法律原則、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制度、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廉潔公正的執法機構、嚴謹專業的法律人才,都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制度優勢,可以為大灣區法制融合以及法治建設作出貢獻。

律政司在今年四月首次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提出「三連、兩通、一灣區」的政策方針,致力通過推動機制對接、規則銜接和人才連接,實現區內不同城市強強聯手、各展所長,各套法律制度相互協作、各顯其利的「一灣區」目標。

今天論壇的主題是「法治灣區協同聚變」。我希望與大家分享,我們如何以「協—同—聚—變」,呼應建設法治灣區的政策方針。

協同聚變助發展

「協」——加強協作

首先,主題中的「協」字,是希望大灣區內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制度與規則能夠互相協調、加強協作、協同發展。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內地、香港和澳門都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妥善處理不同法制之間的衝突和銜接問題,將各具特色的法律制度轉化成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助力。

我們很高興,在上個月初,內地與香港簽署了關於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支持擴大「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在大灣區的適用範圍。律政司將積極爭取盡快落實擴展「港資港法」至大灣區試點城市,以及擴展「港資港仲裁」至大灣區內地九市。相關措施的擴展是香港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銜接內地法制的重要抓手,有助內地企業以香港作為跳板「走出去」,同時將境外投資者以香港作為窗口「引進來」,推動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在實踐中,「港資港法」的落實與內地法院的涉外法律查明工作息息相關,必須做好法律查明的工作,才可以將「港資港法」等相關措施的優勢發揮出來。我非常高興今天邀請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的副庭長焦小丁法官就涉外法律查明的司法實踐作主題演講。在隨後的主題對話環節,我們請來香港和內地律師,分享各自在兩地法院提供域外法律意見的經驗,並探討如何進一步發揮香港處理涉外商事案件等的經驗,助力推動國家的涉外法治建設。

此外,內地與香港建立了全面的民商事司法協助機制,這是另一個透過機制對接、協調兩地規則的優秀範例。目前實施的九份民商事安排,內容涵蓋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仲裁財產保全、企業破產程序、仲裁裁決及民商事判決相互認可執行等領域,便利跨境民商事活動,同時也更有效地保障和平衡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我們今天也非常高興請到了香港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法官以及幾位經驗豐富的大律師和律師,分別從法院和律師的角度為大家分享,在各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下,處理有關案件的實踐經驗,相信有助大家理解相關安排的運作。

律政司也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委積極探討完善現有的安排,例如透過增加送達方式優化兩地司法文書的送達機制,務求相關機制能與時並進,更好服務於兩地民眾。

「同」——規則連通

「協同聚變」中的「同」字,是指大灣區三地在兼顧各自制度優勢的同時,我們推動在某些領域做到規則的統一。大灣區調解平台就是一個非常有益的示範,我會說它是「貼堂」之作。在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的支持和推動下,三地政府已通過並發布了大灣區調解員的資歷評審標準、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以及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通過制定統一的基準,為推廣調解在大灣區的廣泛應用提供了制度基礎。

今天下午,我們就別開生面地將這份「貼堂」之作,用模擬演示的形式,呈現在各位面前。內地、澳門和香港的爭議解決專家,將會通過模擬調解一起關於貨物跨境採購運輸的案例,以及演示後的討論和解說環節,向大家展示三地如何應用大灣區調解示範規則,把三地調解制度的差異,轉化為大灣區調解平台的優勢。

「變」——改革求變

主題中最後兩個字「聚」和「變」,我想先談談「變」。這裏說的「變」是指我們要有「敢為天下先」的勇氣,用創造性的思維應對不斷出現的新形勢、新挑戰。無論是「一國兩制」這項長期堅持的基本國策、「一帶一路」倡議或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都是沒有任何先例可循的、獨特的、極具創新性的,並且是富有中國特色的。

正如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強調要「改革求變」,對於大灣區的法治建設也是如此。面對法律科技的急速發展,法律界也需要積極應對科技進步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為此,律政司將會設立「推動法律科技發展諮詢小組」,協助制定法律科技的政策和措施,推動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幫助法律業界提升對於法律科技的應用,增強競爭力。

「聚」——匯聚智慧

最後是「聚」字,代表「匯聚」。律政司希望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以及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台組織,匯聚區內的法律資訊和不同背景的法律人才,就好像今天的論壇,搭建了一個交流平台,讓大家聚在一起,集思廣益,通過資訊的交換以及觀點的碰撞,鼓勵更多共識,為推展下一步協作提供基礎,更有系統地共同推進大灣區長足發展。

結語

國際一流的法治灣區是我們在座每一個人的願景。我很高興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公布五周年之際與各位灣區法治建設的同行者匯聚在香港法律周,共同抱着不斷求變、守正創新的精神,一起為推動大灣區法律合作、協同發展獻言獻策。我期待今天各位嘉賓的精彩分享,同時也衷心希望參加論壇的各位都有豐富收穫。謝謝。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