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車房爆炸事件 車房一方向相鄰玻璃店死者家人賠72萬元

車房一方向死者玻璃店東主伍靄霞一方賠償72萬元,訟費及利息有待進一步計算。(港台圖片)
車房一方向死者玻璃店東主伍靄霞一方賠償72萬元,訟費及利息有待進一步計算。(港台圖片)

黃大仙環鳳街車房2015年發生三死九傷爆炸案,其中一名女死者、相鄰玻璃店女東主伍靄霞的丈夫,向同樣在事故中死亡的車房東主胡漢偉提出傷亡申索。聆案官頒布書面判詞指,胡漢偉一方願意承認責任,經分析及計算後裁定,胡漢偉一方需向死者伍靄霞一方賠償共72萬元,訟費及利息有待進一步計算。

涉及爆炸事件的車房維修技工黎駿豪,在維修的士石油氣缸時,未能阻止石油氣洩漏引起爆炸,2020年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判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