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涉在職時瞞報欠財務借貸申請預支薪金

52歲被告,被控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他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港台圖片)
52歲被告,被控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他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港台圖片)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控告他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涉嫌在職期間,12年內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自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26萬元。
  
52歲被告,被控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他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被告去年8月退休,他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但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
  
被告涉嫌於2008年至2020年,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訛稱表格內資料真確完整及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9次預支薪金申請時,正拖欠多間財務機構的債項,每次申請時均欠債約22萬元至52萬元不等,惟被告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該等債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