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員上載文憑試試卷至小紅書 被判囚兩周罰款5千元及充公手機

主任裁判官指被告為了私利犯案,盡快公開試題是為了宣傳自己的補習生意,必須小懲大誡。(港台圖片)
主任裁判官指被告為了私利犯案,盡快公開試題是為了宣傳自己的補習生意,必須小懲大誡。(港台圖片)

一名監考員被控於本年4月文憑試舉行期間,將英文科試卷上載至小紅書,被考評局揭發後被捕。被告早前已承認違反保密規定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兩星期及罰款5000元,涉案的手機充公。

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報告正面,被告知道犯案的行為愚蠢,已有悔意,案發後亦主動自首,願意承擔責任,被告已因犯案負上沉重的代價,對將來做老師的前途有影響。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判刑時指,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犯案的行為並沒有對考試造成實質不公,但她為了私利犯案,盡快公開試題是為了宣傳自己的補習生意,必須小懲大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