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證券被立案:涉國美、紫鑫藥業定增 所保薦企業曾一查就撤

又一家券商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4月16日晚,東吳證券發佈公告稱,因公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2024年4月8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東吳證券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近年來,東吳證券投行業務相關保薦代表人曾因未勤勉盡責被出具警示函。其保薦的兩家IPO公司建科集團、恒興新材也出現了「一查就撤」的情況。從近三年業績上看,東吳證券投資銀行業務收入有所波動,保薦業務收入有所下降。2020-2022年,東吳證券投資銀行業務分別實現收入11.02億元、9.47億元、11.08億元;保薦業務收入分別為5300.96萬元 、4743.4萬元、4122.45萬元。

涉嫌在國美通訊、紫鑫藥業定增中未勤勉盡責

在定增項目實施期間,國美通訊、紫鑫藥業均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而作為保薦人,東吳證券未及時發現。

2020年9月,國美通訊宣佈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國美通訊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1.66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京美電子智能終端生產線智能化項目、國美通訊信息化平台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本次發行的對象為國美通訊控股股東山東龍脊島,山東龍脊島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

2021年3月19日,本次定增項目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東吳證券在上述項目《保薦書》中表示,東吳證券作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持續督導保薦機構,對國美通訊進行持續督導,持續督導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保薦書》還提到,發行人嚴格遵守募集資金監管協議,並及時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未履行審議程序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事實上,國美通訊於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相關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國美通訊立案。4月15日,國美通訊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

「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告知書》顯示,國美通訊通過虛假貿易業務虛增2020年度營業收入57823.56萬元、營業成本57459.25萬元,分別佔當年營業收入的61.53%、營業成本的62.18%,國美通訊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而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虛假貿易業務收入數據。

紫鑫藥業也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4月10日發佈的公告顯示,2013年至2020年,紫鑫藥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導致公司年報涉嫌存在重大遺漏;2014年至2021年,公司涉嫌虛增林下參採購成本,以虛增存貨;2017年至2018年,公司通過舞弊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

圖片來源:紫鑫藥業關於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告截圖。圖片來源:紫鑫藥業關於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告截圖。

而紫鑫藥業定增項目正是發生在此期間,紫鑫藥業2014年宣佈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據《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紫鑫藥業本次非公開實際發行1.27億股,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15.67億元,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

東吳證券在上述《保薦書》中表示,東吳證券願意推薦發行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紫鑫藥業是一家集科研、開發、生產、銷售、藥用動植物種養殖為一體的中醫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主要為中成藥與人參產品。而國美通訊主營業務系智能終端產品的研發、製造及銷售,實際控制人為黃光裕。紫鑫藥業去年已從深交所退市,而國美通訊也多次發佈「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所保薦兩家企業一查就撤,保薦對象稱其對自身工作質量「缺乏信心」

今年2月,東吳證券因聘任獨立董事流程中,相關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備案時間明顯遲延,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而收到上交所監管警示。東吳證券也因此成為去年9月《獨董辦法》施行以來,首家因獨董聘任流程問題被罰的上市券商。

今年1月23日,因江蘇劍牌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劍牌農化」)及其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終止其發行上市審核。此前,東吳證券的相關保薦代表人曾因劍牌農化保薦業務被出具警示函,具體事由是保薦代表人在執業中未勤勉盡責,對發行人應收票據等事項的核查不充分。

此外,東吳證券保薦的兩家IPO公司建科集團、恒興新材也出現了「一查就撤」的情況。2020年12月,建科集團、恒興新材IPO申請獲受理,保薦人均為東吳證券,但在被抽中現場檢查後10天,兩家公司均於2021年2月撤回了IPO申請。

隨後2023年恒興新材再次衝擊IPO,並更換了保薦人。在相關《審核問詢函》中恒興新材表示,前次申報中,發行人於2021年1月被抽到現場檢查,前任保薦機構因考慮到申報材料中存在部分關聯交易等信息存在遺漏、對自身工作質量缺乏足夠信心等因素,擔心因工作質量使保薦機構自己可能面臨被監管部門處罰的風險,故與發行人多次溝通想要撤回材料。

恒興新材稱:「發行人對自身經營狀況、內部控制情況等有信心,認為不存在影響發行上市條件的情況,但經前任保薦機構反復要求,最終還是撤回材料。」

東吳證券在2023年半年報中提到,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股票承銷與保薦、債券承銷、資產證券化、新三板掛牌,為企業客戶的收購兼併、資產重組等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2022年,東吳證券增收不增利。當年其營收同比增長13.41%至104.86億元;歸母淨利潤同比下降27.45%至17.35億元。

2023年前三季度,東吳證券實現營收80.36億元,同比下降7.82%;歸母淨利潤17.46億元,同比增長41.28%。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徐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