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台消防查處一起無證電焊作業,一男子被行政拘留三日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查處一起無證電焊作業,一違法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潘某某正在店門前無證電焊作業。 圖源: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潘某某正在店門前無證電焊作業。 圖源: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

4月15日21時,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的防火監督員和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的消防夜查中發現,在豐台東路上的一家廣告噴繪店門前,有人正在電焊作業,但現場並沒有看護人,也沒有滅火器。

「您的施工動火報備呢?給我看看特殊行業許可證吧?」面對監督員的詢問,店主潘某某稱,因為自己文化水平有限,無法通過筆試考試,所以沒有取得特殊行業許可證。潘某某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在此期間未進行動火審批報備,未開具動火證,且施工現場未設置看護人,未設置消防器材和滅火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潘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北京市嚴格施工動火作業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試行)》明確規定,施工動火作業是指電焊、氣焊、切割作業及使用噴燈、打磨、砂輪、電鑽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動火作業期間,施工單位應指定人員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動火作業,並落實看護措施,清理周邊可燃物,配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動火作業結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無火災危險後方可離開。如遇火情,必須立即報警及時處置。

據悉,下一步,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震懾違法違規施工動火作業行為,全力消除轄區火災隱患,進一步強化社會面的火災防控工作。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