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台2024義務教育入學政策:今年起新增學位用於多校劃片入學

4月29日,豐台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出爐。《意見》明確,積極穩妥推進以登記入學為主、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

《意見》強調,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確定入學學區、入學方式和入學順序。設置過渡期,逐步推進兒童少年在學區內入學。此外,自今年起,新增教育資源學位原則上用於多校劃片入學。

根據豐台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5月1日起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台,5月6日至31日完成小學和初中入學信息採集工作,6月12日完成小學第一批入學派位、初中第一批入學派位,7月3日完成小學和初中第二批入學派位,7月上旬各小學和初中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豐台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圖/豐台區教委官方微信公眾號「豐台教育」豐台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表。 圖/豐台區教委官方微信公眾號「豐台教育」

2024年起新增教育學位原則上用於多校劃片入學

《意見》明確,豐台區戶籍或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在豐台區(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材料,以下相同)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凡年滿6週歲(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須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免試就近入學。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在豐台區入學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對於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意見》提出,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指導要求,建立日常聯合審核機制並積極穩妥做好義務教育全學段審核。父母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材料、在豐台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序。

《意見》強調,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非住宅性質的用房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確定入學學區、入學方式和入學順序。設置過渡期,逐步推進兒童少年在學區內入學。

對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登記管理。在部分學校實行購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過多校劃片派位方式入學。實行「六年一學位」的學校,學校服務範圍內的地址自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開始記錄,六年內只提供一個本校單校劃片小學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不符合該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的兒童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自2021年9月1日起,兒童遷移戶口或出生落戶,如戶主不是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學階段轉入的學生,初中入學時通過多校劃片派位方式入讀初中。

在第二批入學中,學校在接收完成單校劃片入學的兒童少年後,賸餘的招生計劃用於多校劃片,根據兒童少年填報的誌願由計算機隨機分配,確定入學學校。

自2024年起,新增教育資源學位原則上用於多校劃片入學。

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曆等形式選拔學生

入學方式上,小學入學和初中入學均分為兩批。

小學入學第一批,符合條件的兒童可自願選擇入讀有第一批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填報誌願派位入學。第二批,豐台區戶籍兒童、父母自有住房的本市其他區戶籍兒童、按本市戶籍對待的兒童、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兒童,在規定時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全家戶口簿、實際居住材料、信息採集表等,到區教委劃定的學校審核入學信息。

其中,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的兒童,可選擇對應學校直接入學。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但未選擇單校劃片入學的兒童,在審核學校所在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不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無單一對應學校的兒童(含本區集體戶口、公共戶、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兒童等),在審核學校所在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父母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戶籍兒童,在居住地所在街鎮對應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初中入學第一批,符合條件的一貫製學校小學畢業生可自願選擇入讀本校初中。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可自願選擇填報公辦學校、民辦學校誌願,派位入學。

初中入學第二批,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的本區小學畢業生,按照小學初中對口直升的方式入學。當報名人數小於招生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大於招生人數時電腦隨機派位。

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條件,但未被錄取的本區小學畢業生,在畢業小學所在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無對應初中學校的本區小學畢業生,在畢業小學所在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本市戶籍本區小學畢業生小學入學後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在區內變更,變更後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學學區的,可申請到現居住地所在街鎮對應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回豐台區就讀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本市其他區小學畢業生,按照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所在街鎮確定入學學區,參加多校劃片派位入學。

豐台區明確,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曆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

新京報記者 馮琪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