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餘隻小鳥遭「毒手」,兩男子非法狩獵被北京門頭溝警方抓獲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4月以來,京西進入候鳥遷徙季。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森林公安大隊根據遷徙季發案規律特點,結合全市正在推進的「捍衛·2024春夏平安行動」,全方位、全鏈條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森林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近期,門頭溝警方在對石景山與門頭溝接壤的雙峪地區鳥市進行摸排的過程中,發現每週日有人伺機兜售野生鳥。偵查員經連續多日工作,鎖定了周某、陳某兩名涉嫌非法狩獵嫌疑人,二人在4月上旬某個週六清晨5時許,曾多次一起騎電動單車到門頭溝區陽坡元舊村,後向北延小路上山,於當日上午10時左右下山。

門頭溝警方緊盯疑點開展擴線偵查,多次前往嫌疑人可能踏足的陡峭山路進行查找,並派出2組偵查員分別潛入嫌疑人可能作案的樹林伺機抓捕。經過4個多小時的蹲守,於4月27日8時許當場將周某、陳某抓獲,現場起獲粘網3張,被捕獲野生鳥類19只,誘鳥13只,並在兩人家中起獲各類野生鳥類30餘隻。目前,周某、陳某已被門頭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當場將周某、陳某抓獲,現場起獲粘網3張,被捕獲野生鳥類19只。圖源:門頭溝警方民警當場將周某、陳某抓獲,現場起獲粘網3張,被捕獲野生鳥類19只。圖源:門頭溝警方

記者瞭解到,門頭溝警方自4月初「春夏平安行動」啟動以來,先後破獲非法狩獵案刑事案件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人,查獲狩獵工具十餘件(套),救助疑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脅繡眼鳥、紅交嘴雀,國家「三有」動物等共計200餘隻,有力震懾了非法狩獵犯罪活動。

警方提示,非法狩獵不可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編輯 彭衝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