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預收費上限、實行銀行存管管理……養老機構預收費迎監管新政

老百姓的養老錢再加一道「保險」。

5月10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2025年前,建立健全跨部門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機制,協同監管進一步優化,預收費資金監測預警、風險隱患排查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能力有效提升,養老服務市場更加公平有序,非法集資風險隱患有效減少,老年人對養老服務消費的滿意度穩步提高。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對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過去幾年,養老機構「爆雷」問題頻發,給老年人及其家庭帶來了很大困擾。新政出台,無疑是對這類問題的積極回應,通過加強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的監管,可以規範養老機構的收費行為,防止其過度預收費用、挪用預收款或進行高風險投資,從而降低養老機構的「爆雷」風險,提高養老機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指導意見》出台背後亂象頻出養老機構通過預收費等形式非法集資

預收費模式是一種常見的商業模式,廣泛應用於服務業。隨著我國養老服務快速發展,一些養老機構為了迅速回籠資金、增加客戶黏性等,也採取了預收費模式運營,主要有預收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卡」「會員費」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預收費讓老年人及家屬享受到了優惠價格,節省了逐月交費的時間成本。

但近年來,一些養老機構預收大額費用後,出現了不按合約履行義務、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資金鏈斷裂、破產倒閉等情況,導致風險積聚,甚至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養老服務」的名義,通過預收費等形式實施非法集資,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去年8月,民政部發佈了7件養老服務領域詐騙犯罪典型案例,以其中的一件為例,2010年,愛之心公司投資建設愛之心老年公寓,於2016年10月9日投入使用,床位總承載量約600個,任某輝於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擔任愛之心公司市場部承包人。

其間,任某輝為賺取高額營銷提成,夥同其他同案犯以預售愛之心老年公寓床位及服務的名義僱用業務員,通過電視廣告、散發傳單、召開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與老年人簽訂《養老服務合約書》,約定每滿一年贈送9%-13%不等床位補貼券(根據資金多少補貼券比率不同)。合約期滿後,未進行養老消費的會員,愛之心公司將返還本金並現金回購床位補貼券。但實際上,愛之心公司生產經營收益根本不足以支付高額營銷提成和回購床位補貼券費用。2014年至2019年8月期間,愛之心公司發展客戶5700人次,吸收金額總計8.11億元。

最終,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認為,任某輝為獲取高額營銷提成費用,夥同他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應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依法判決任某輝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打非局一級巡視員付佔勝在10日的民政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從近年發生的案件看,涉老年人非法集資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以「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打著提供養老服務的幌子,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等方式,承諾還本付息或給予高額回報變相非法吸收資金。還有的以售後返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銷售養老公寓,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資金。

二是以「養生健康」為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借老年人有較強的健康需求之機,打著養生、健康旗號,以贈送保健品、購買返利、舉辦養生講座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人投入資金。

三是以「投資理財」為名非法集資。一些不法分子未經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佈所謂的投資項目、理財產品等,承諾給予投資回報,以投資理財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

《指導意見》將養老服務費等全口徑納入監管 促進養老服務機構健康發展

針對這些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14項要求,從四方面作出規定,包括明確降風險促發展的總體要求、全鏈條規範養老機構收費行為、多措並舉強化監督管理及保障組織實施等。

具體來看,《指導意見》將養老機構在提供服務前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收取的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全口徑納入監管。要求養老服務費預收的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實行銀行存管和風險保證金方式管理,押金、會員費,應當採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和風險保證金等方式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養老機構在公佈的名單範圍內,可自主選擇存管銀行,與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存管銀行簽訂三方存管協議,開設專用存款賬戶,如有賬戶變更和撤銷等情況應當及時向負責監管的民政部門報送。養老機構按照預算單位管理的,其賬戶開立、使用還應當遵守本級財政部門有關規定。

存管銀行應當根據存管協議履行資金存管義務,對養老服務不提供擔保,養老機構不得利用存管銀行做營銷宣傳,養老機構預先收取的養老服務費應當全部及時存入其基本存款賬戶,押金、會員費應當全部及時存入存管的專用存款賬戶。

江瀚認為,《指導意見》相關舉措的確會對養老機構的資金需求提出一定的挑戰。由於預收款的週期和金額受限,養老機構不能再像過去那樣通過長期預收款來進行資金周轉或投資,這意味著養老機構需要更謹慎地管理資金,確保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應對日常運營和突發事件。同時,由於限制了會員費的投資用途,養老機構也需要重新審視其投資策略,避免高風險投資帶來的潛在損失,然而,這些挑戰也促使養老機構提高資金管理和風險防控能力,從而確保機構長期穩健運營。

消費者在交費時做到「四看」謹防低價、減價返利誘惑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在10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也提示稱,廣大老年人及家屬作為消費者,在交費時要謹慎注意,爭取做到「四看」,避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一看機構是否合法。要選擇有資質的養老機構,可以在機構內查看其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以及民政部門頒發的養老機構備案證明,也可以通過屬地民政部門的官網或者官方的養老服務網查詢已登記備案的養老機構;二看收費是否公開。養老機構所有收費必須張榜公示;三看協議是否合理。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簽協議前,有權要求養老機構真實、準確地說明預收費收取、使用等相關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四看交費是否合規。

李邦華還提示,交費時,要辨別收款賬戶是否為養老機構賬戶,不要將錢彙入養老機構所謂關聯公司的賬戶,更不能轉入業務員、負責人個人賬戶。「老年人面對低價、減價、優惠時,也要保持謹慎,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交費方式。尤其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清楚養老機構的本質是提供養老服務,不要相信那些投資返利、高額回報的承諾,謹記高額利誘背後往往都隱藏著巨大的風險,遠離非法集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