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物證再次送檢,內蒙古通遼警方破獲一起命案積案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近日,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高爾沁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成功破獲一起積壓21年命案。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2003年2月16日,高爾沁公安分局接到轄區村民報案,稱其弟弟王某在家中被殺。分局立即啟動命案偵破工作機制,成立專案組,以案發地為中心展開現場勘查、摸排和走訪工作。民警們多次對案件線索進行分析研判,但受當時技術條件和客觀因素製約,始終未能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案件偵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民警在案發現場提取物證。 圖源:內蒙古警方民警在案發現場提取物證。 圖源:內蒙古警方

2003年,負責該起案件痕跡勘驗的民警在案發現場連續工作,對每一個角落、每一件物品進行勘驗,在王某家入戶門處採集到相關物證,但受製於當時的技術條件,物證檢測並未取得實質性進展。2024年,專班民警將當年採集到的物證再次送檢,在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及通遼市公安局的技術支持下,最終讓犯罪嫌疑人身份逐漸浮出水面。

專班民警經進一步研判,確定犯罪嫌疑人為被害人王某同村的王某江。然而,經進一步偵查,犯罪嫌疑人已於多年前死亡,但案件的告破也告慰了死者,慰藉了死者家屬。

編輯 彭衝 校對 賈寧